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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图资系列科学传播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机关党委   发布于:2022-08-05

市、县(区)科协、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2〕161号)精神,现就2022年度图资系列科学传播专业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办法和职称评审工作操作规程》(宁人社规字〔2021〕16号)程序开展职称评审工作。职称申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并通过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逐级审查、审核受理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申报。凡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登录“宁夏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职称评审”(网址:http://222.75.70.73:8001/zcps/)进行线上报名。申报人根据职称评审系列和层级选择评审活动(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在报名前完成网上注册)。

  (二)单位审核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含学历、任职年限、工作业绩、发表论文〈论著〉等)进行认真审核并核实申报材料真实性,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和申报材料展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提出单位初审意见,并形成单位综合推荐材料。经主管部门或同级人社部门同意,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同时上报纸质材料,纸质材料交宁夏通信学会。

  (三)审核受理。评审委员会对通过审查推荐的评审材料进行复核,并组织专家对破格申报人员进行申报资格认定。

  (四)专家评审。评审委员会按规定组织评审。评审过程中遵循专业技术人才成长规律,坚持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将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放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位,对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和业绩成果进行综合评价。高级职称将组织面试答辩。 

  (五)结果公示。评审结果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须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图书资料系列科学传播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条件(试行)》(宁人社规字〔2022〕2号)的要求。

  1.申报时间。

  网上报名:2022年8月20日前。

  纸质材料:2022年8月25日前。

  2.资料报送。申报材料务必按《2022年度宁夏回族自治区图资系列科学传播专业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要求》(附件1)相关要求上报。申报人员要提供任现职以来的3000字左右个人业绩报告,单位盖章。申报人员提供的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论文、二次(及以上)学历证书、继续教育合格证书、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等取得时间,截至2021年12月31日。

  3.面试答辩。申报高级职称须参加面试答辩,具体时间、地址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二)继续教育要求。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2〕23号)按规定完成相应学时。对于以往参加过职称外语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的人员,成绩可作为2022年继续教育公需课学时,其中职称外语可代替公需课40个学时,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每个模块可代替公需课10个学时。

  (三)业绩成果要求

  1.申报人员提交的业绩成果必须是本人取得现职称任期内围绕工作实际撰写并与申报评审专业相符,能集中体现本人的专业学术水平。

  2.所提交的论文要在知网、万方等网站能够检索(学术内刊除外),论文相似度查重结果不超过40%(含)。盲评为C等次的论文或业绩成果,不得提交职称评审会。

  (四)岗位数量要求。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要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申报。一是按照不超过相应层级专业技术岗位职数的120%申报。二是取得高级职称人数已超出岗位职数120%的单位,采取“退二进一”(退出人员为已取得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退出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方式择优推荐申报。三是对突出贡献人才、引进高层次人才及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治区有关政策要求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该单位岗位职数限制推荐申报。

  (五)职称转评要求

  已取得其他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拟申报科学传播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须按照要求进行转评。申请转评人员一般应在科学传播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工作业绩,经单位考核合格,可申请同一级别的职称转评。对已取得职称与科学传播工作基础理论相同的,只审查工作业绩和任职年限等要求;基础理论不同的须严格按照评审条件进行评审。转换系列后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时,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转换系列前后经合并计算达到所转系列规定的任职年限后,中级申报副高级须延长一年,副高级申报正高级须延长两年。

  三、审核把关

  (一)各单位要严格对照评审标准条件和有关程序,对申报人员申报材料严格审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审委员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告知申报人。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1.非本系列(专业)评委会评审范围的;2.申报材料不符合评审条件规定的;3.未经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公示、推荐的;4.中央驻宁企事业单位、外省(区、市)驻宁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未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出具委托函的;5.事业单位不符合岗位结构比例要求申报的;6.不按规定时间申报的;7.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的。对发现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应留存相关证据并报人社部门,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职称申报评审实行诚信承诺制。申报人员须填写《个人书面承诺书》,对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各类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作出承诺。《个人书面承诺书》必须由申报人员本人签名,不得代签。各单位务必严格审查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李瑞婷  0951-5166818

  解晓岩  0951-5166839

  (二)电子邮箱:3970467@163.com

  (三)报送材料地点:宁夏通信学会(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信通大厦15楼1510室)

  (四)相关电子资料请扫码关注“宁夏通信学会微信公众号”下载。

  附件:2022年度图资系列科学传播专业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要求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

  2022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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